国别双边项目是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国际组织等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共识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
一、资助类别、期限、专业及授课语言
1. 资助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具体请咨询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2. 授课语言:汉语。
二、奖学金内容
申请人在华学习期间的学费,提供校内公寓住宿、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
三、申请途径和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一般是中国驻境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初至4月,具体申请时间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查询。
四、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本科学位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40岁;
3. 其他具体条件请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
五、申请流程
1. 应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咨询,了解申请时间和受理机构编号等信息。
2. 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sc.edu.cn/laihua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后,点击“网上报名学生入口”图标进入,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将东北电力大学选为第一志愿院校。东北电力大学“受理机构编号”为“10188”。
3. 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
六、录取及通知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
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或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 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转送有关学校安排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根据各国奖学金资助要求、奖学金院校的接收能力、专业学制要求及申请人的条件等,对申请人所选择的学校、专业、资助类别、奖学金期限等进行适当调整,并由学校确定录取结果。
学校将根据申请材料等实际情况可能建议申请人变更申请专业,届时将通过申请人填报的邮箱地址联系本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邮件。
3. 奖学金获得者资格确认
获得奖学金院校录取资格的申请人,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学校复审并体检合格的,方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
每名奖学金获得者只能获得一个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的资助。
4. 录取文件转交学生本人
国家留学基金委会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经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发送至各国留学生派遣部门或学生本人。
5. 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变更学习信息
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6. 务必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
除外部不可抗力因素,若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七、入学时间:2025年9月
八、联系方式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址:
http://www.campuschina.org/zh/content/details1003_122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