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东北电力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简章(TypeB)

一、招生项目:高水平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

    申请人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在考试考核后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优秀人选,由专家评审后择优录取。该项目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高水平研究生项目(Type B; 学校代码:10188)

二、学制及入学时间:

    1.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3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年。  

    2.入学时间:2027年8-9月

三、招生专业:附件1:专业目录

四、申请人资格: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1)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中文水平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语言水平不符合要求者,恕不接受申请;

      2)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中文水平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语言水平不符合要求者,恕不接受申请。  

    申请时尚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用以证明申请者将有能力于入学当年的7月前顺利毕业并取得毕业证。

    3.申请人递交的材料齐全。

    4.申请人需学业成绩优异,符合所申请专业要求。

    5.申请人未获得2027-2028年度其它类别的奖学金。

五、奖学金内容及纪律要求

    1.学习费用:免学费。

    2.生活费: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在奖学金期限内每月获得生活补助。

    3.医疗保险费:奖学金生在校期间需按要求购买综合医疗保险。

    4.住宿:学生在奖学金规定期限内可以在校内公寓住宿。

    5.奖学金生纪律和年度评审要求:奖学金生在东北电力大学全日制学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各项校纪校规,学习、研究和论文写作均在校完成。除假期之外,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学期中离校,包括回国探亲、查阅资料或实习等,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交申请并出示导师和院系同意函,经学院同意后方可短期离校。故意违反纪律或学期中无故离校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规定,本项目奖学金生均须参加每年的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审时间为每年的3月至5月。评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享受奖学金,未通过年度评审者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

六、申请流程

    1.申请人通过“留学中国”网站或学习网站https://cie.neepu.edu.cn/查阅相关专业信息,确定申请项目及专业;

    2.申请人联系东北电力大学招生老师(20213074@neepu.edu.cn),将申请材料发到邮箱。提交申请后,你将在3个工作日内收到初审反馈,如果收到关于补充材料的通知,请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材料。

    3.我校审核申请材料并对申请人进行专业考试/考核,向拟录取人员出具预录取通知;

    4.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管理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在线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及预录取通知书,收到预录取通知书的同学,请务必在2027年3月1日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与申请(受理机构编号请填"10188",留学项目种类请选"B")。提交申请前,请仔细阅读附件2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附件3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5.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推荐人选名单及申请材料;

    6.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院校和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和学术审核,确定录取人选;

    7.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学校录取结果,由学校通知申请人。

    8.高水平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申请截止日期为2027年3月1日。

七、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预计毕业日期后至少6个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 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

    6.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仅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模板见附件4。

    7.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仅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个人作品。专业领域发表文章和科研成果清单,以及代表作品或者摘要(如果有,请提交)。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 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提供。

    9.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个月。

    1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2.预录取材料。

八、注意事项

    1.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非中文或英文的文件,需附公证或发证单位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3.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与申请材料准确、真实。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证,申请者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申请人进行终审,申请材料将作为CSC确定最终录取结果的重要依据(并非每位获得学校推荐的同学最终都能获得奖学金)。

 5.申请过程中,请密切关注系统信息及联系邮箱。因申请人未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资助情况的,除取消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7.新生报到时需携带东北电力大学录取通知书、JW201签证申请表(纸质或电子版)、《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原件如非中文或英文书写,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等材料,供学校复核奖学金资格。复核不通过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九、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国际合作处主教519室。  

邮编:132012

微信号:13804425440

电话:++ 86-432-64806407

传真:++ 86-432-64884186

电子邮件:20213074@neepu.edu.cn




附件【外国人体检表模板.pdf】
附件【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pdf】
附件【2027年招生专业设置.pdf】
附件【个人陈述 Personal Statement.pdf】
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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