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
二、学习期限及入学时间:
1)工商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和企业管理硕士专业的学习期限为2年,其它层次专业学习期限为3年。如需汉语补习,可申请汉语补习1-2年。
2)入学时间: 9月。
三、申请人资格: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学习成绩优秀,需要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
5、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四、奖学金内容:
“吉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学生类别为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资助期限2年。
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综合保险、基本生活费等。其中,基本生活费按月发放,标准为:1700元人民币/人·月。如奖学金生在年度评审中未达到规定标准,其奖学金资格将可能被中止或取消,届时相关费用须由学生自行承担。
五、申请办法:
(一)受理申请。
来华留学生根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入学申请材料,材料各提供2份:
1.《吉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下载地址:http://oice.neepu.edu.cn/info/1144/1544.htm
2.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6年 11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 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
6.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 ,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 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提供。
9.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个月。
1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二)录取及通知。
我校经审核后,向合格者邮寄录取通知书和JW202表。被录取的奖学金生持护照、JW202表、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到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总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并持上述文件来华。按我校所有关入学规定,按时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六、申请截止时间:6月15日
七、材料提交地址:
中国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东北电力大学国际合作处主教519室
邮编:132012
电话:+86-432-64806407
传真:+86-432-64884186
电子邮件:20213074@nee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