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项目:高水平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
申请人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在考试考核后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推荐优秀人选,由专家评审后择优录取。该项目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学制及入学时间:
1.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3年,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年。
2.入学时间:2025年9月
三、授课语言:汉语
四、申请人资格: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1)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通过HSK4级;
2)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通过HSK4级。
申请时尚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用以证明申请者将有能力于入学当年的7月前顺利毕业并取得毕业证。
五、奖学金内容:全额奖学金
申请人在华学习期间的学费,提供校内公寓住宿、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
六、申请流程:
(1)联系我校(20213074@neepu.edu.cn),将申请材料发到邮箱:
申请材料如下: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 2025年 11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 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须提供有效期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 HSK 成绩报告。
6.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 ,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7.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 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亦可按照申请院校要求以其他方式提供。
9.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 6个月。
11.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我校审核申请材料并对申请人进行专业考试/考核,向拟录取人员出具预录取通知;
(3)收到预录取通知书的同学,请务必在2025年3月10日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 ,进行网上注册与申请(受理机构编号请填"10188",留学项目种类请选"B")。提交申请前,请仔细阅读 信息系统申请人用户操作说明\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申请时,需上传东北电力大学的预录取通知书(申请博士的同学还需要上传经导师签名确认的个人陈述)。(如果在获得预录取通知书以前已经提交了申请,请先撤回申请。上传预录取通知书后,再次提交申请。)
(4)高水平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
※ 非中文或英文的文件,需附公证或发证单位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 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交的申请信息与申请材料准确、真实。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证,申请者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申请人进行终审,申请材料将作为CSC确定最终录取结果的重要依据(并非每位获得学校推荐的同学最终都能获得奖学金)。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国际合作处主教519室。
邮编:132012
微信号:13804425440
电话:++ 86-432-64806407
传真:++ 86-432-64884186
电子邮件:20213074@nee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