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留学生禁止损害校园环境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9-10-09 点击数:

根据《东北电力大学禁止损害校园环境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办法》制定《东北电力大学留学生禁止损害校园环境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校园内禁止以下损害校园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1在校园露天场所走动吸烟

2乱扔烟头

3乱扔外卖包装、纸屑、口香糖等杂物

4践踏花草,损坏树木

5随意张贴小广告

6随地吐痰

第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一条任意条款者,给予如下处理:

1、违反本办法第一条任意条款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

2、违反本办法第一条任意条款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3、违反本方法第一条任意条款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对奖学金生将纳入年度评审考核。

第三条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处联合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或通过技术手段巡查。

第四条 全校师生都有维护环境卫生、制止不文明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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