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国际学生考勤管理

作者: 时间:2025-08-27 点击数:

1、学校对学生实行考勤制度,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席者,根据《东北电力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学生请假时间不超过一周的,由留学生办公室直接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两周的,由国际合作处审批后,由留学生办公室备案。

2、 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学校规定的课程上课,不得旷课、迟到和早退。

3、凡未请假而缺课者,均以旷课记。无故迟到或早退者,其迟到或早退时间累计每超过1学时,按旷课1学时计。旷课累计超过一周以上者,学校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超过两周者,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超过应上课时三分之一者,学校勒令其退学,或按自动退学处理;对连续旷课二周者,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理。所有处分学校将通知其所在国驻华外交机构或有关单位及担保人。

4、 学习期间不得请假旅行。利用周末外出旅行者,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5、留学生应按时参加教学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活动。

6、留学生上课、实习或其他统一活动应实行考勤。

7、授课教师认真记录,留学生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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