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吉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长白山奖学金”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4-12-31 点击数:

一、 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

二、学习期限及入学时间:
 1)工商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和企业管理硕士专业的学习期限为2年,其它层次专业学习期限为3年。如需汉语补习,可申请汉语补习1-2年。

2)入学时间: 9月。

三、申请人资格:

1、拥有外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学习成绩优秀,需要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

5、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四、奖学金内容: 

“吉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学生类别为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资助期限2年。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综合保险、基本生活费等。其中,基本生活费按月发放,标准为:l70O元人民币/人·月。

五、申请办法:

1、受理申请。

每年1月1日以后,来华留学生根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入学申请材料,材料各提供2份:
1)
《吉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下载地址:http://oice.neepu.edu.cn/info/1144/1544.htm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 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不少于1000字;
5)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7)护照复印件

注:(1)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2)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8) 汉语水平证书,申请硕士学位至少需要HSK四级证书。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 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2、录取及通知。

我校经审核后,向合格者邮寄录取通知书和JW202表。被录取的奖学金生持护照、JW202表、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到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总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并持上述文件来华。按我校所有关入学规定,按时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六、申请截止时间:6月30日(材料到达日期)

七、材料提交地址:
中国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东北电力大学国际合作处主教519室

邮编:132012

电话:+86-432-64806407

传真:+86-432-64884186

电子邮件:20213074@nee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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