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吉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长白山奖学金”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23-01-01 点击数:

一、 招生类别:

全日制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期限及入学时间:
 1)工商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和企业管理硕士专业的学习期限为2年,其它层次专业学习期限为3年。如需汉语补习,可申请汉语补习1-2年。

2)入学时间: 9月

三、申请人资格: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1)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奖学金内容: 为部分奖学金

1、免交学费(在校学习期间全免)

2、提供免费宿舍(在校学习期间提供)

3、提供生活费标准:4个学期每月提供1,700元人民币生活费,其余学习时间生活费自理

4、提供综合医疗保险(在校学习期间提供)

五、申请办法:

1、受理申请。

1月1日以后,来华留学生根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入学申请材料,材料各提供2份:
1)
《吉林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下载地址:http://oice.neepu.edu.cn/info/1144/1544.htm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
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原件请于来华时随身携带;

7)护照复印件

注:(1)、不受理申请材料传真件;
 (2)、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上述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录取及通知。

我校经审核后,向合格者邮寄录取通知书和JW202表。被录取的奖学金生持护照、JW202表、录取通知书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到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总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并持上述文件来华。按我校所有关入学规定,按时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六、申请截止时间:6月30日(材料到达日期)

七、材料提交地址:
中国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东北电力大学国际合作处主教519室

邮编:132012

电话:+86-432-64806407

传真:+86-432-64884186

电子邮件:songqiang@nee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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